民间借贷口头利息无效
发布时间:2021-01-08 0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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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铝硝酸罐厂家
借贷网讯 利息的约定是口头上说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民间借贷上面利息的约定也是有讲究的,不立字为据,口头约定的不起效果。本文为您讲述这样的案例。
具体案情情况如下,,双方有约定,但确是口头约定,没有在借条上写明。2011年1月21日,被告束某某因从事公路工程需要向原告高某某借款100000元,后于同年6月28日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上注明还款日期为2011年9月8日,但未有约定利息的内容。后原告催要,被告未有归还借款。
该案经过法院的审理,借条上是没有约定,但是口头上双方曾经约定过,原告起诉称双方口头约定利率为3分,但这需要证据来证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出具了借据,原、被告间形成了合法的借款合同关系,对双方有约束力。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的主张予以支持;原告主张借款期内的利息,由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原、被告间有此约定,不予支持。
最终该案审理结果如下,虽然利息不给于支持,但却对违约逾期利息给予支持。但对被告自借款到期之日至还清借款期间内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予以支持